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2020-04-30 13:42:00      发布人:陈磊

教办学〔2020〕5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省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择优预选。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预选公示。预选名单应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单位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拟推荐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4、上报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校(单位)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

  (二)报送要求

  1、根据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并按比例推荐人数(取小数点前整数),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按照工作安排完成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后,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

  3、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制作优秀毕业生数据库(.dbf格式),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

  4、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2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各单位要在6月1日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Excel表格)、《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sl Foxpro)数据库结构》及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通过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高校就业创业协同办公平台(网址http://hnbys.haedu.gov.cn)报送。报送后于6月10日前将纸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及学校(单位印发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正式文件(加盖公章)报送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B105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各单位账户为学校全称首字母@hnbys.gov.cn(如忘记密码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0371-61179336),所需表格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hnbys.haed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各单位可按照要求格式和标准自行印制。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政策: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组织领导

  各单位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事项,在其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明确主管部门,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评选细则。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校须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向省教育厅呈报书面取消其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报告,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退回。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省教育厅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联系人:钱鹏俊  0371-65798638(监督电话)

  举报邮箱:857277356@qq.com

  受理人:邓小龙  0371-61179396  13592678757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结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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